1、申请时间:
2014年9月17日上午8:30—11:00,下午13:30——16:00,过期不予办理;
2、申请条件:主干课总分必须达到350分以上(含350分);论文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(含80分);并通过学士学位外语考试。
3、申请需提交材料:学位外语合格证(网上打印)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本科毕业证原件、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(成绩单原件请到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85号,省自考办五楼微机室打印,并附省自考办公章)各1份,原件审核,复印件留存(复印件请用A4纸);要求提交的自考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原件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“外语合格证书”上的身份证号(准考证号或合格证号)及其他提交材料上的身份证号相符,如果不符,则必须提供其他相应证明。考生申报时,需提供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一张,用于粘贴学位证书照片。
本次申报者应为2010年及2011年通过吉林省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,申报时需持从吉林省学位报名网站下载的“外语合格证书”申报学位。
以上各项内容须认真阅读,严格按规定执行,否则不予受理,责任自负。
部分专业课的主干科目
姓名:自考准考证号:
性别:专业:考试语种学位合格证书编号:
出生日期年 月 日毕业日期年 月日
身份证号:联系电话:
经济法:专利法( 分),反不正当竞争法( 分),经济法学原理( 分),企业与公司法( 分),
税法原理(分);以上五门主干课总分( 分),平均分(分);论文( 分)
法律:公司法(分),劳动法( 分),合同法( 分),国际经济法概论( 分),
国际私法( 分);以上五门主干课总分( 分),平均分(分),论文( 分)
行政法:行政法学总论(分),行政处罚法( 分),行政诉讼法(分),行政复议法(分),国家赔偿法(分);以上五门主干课总分(分),平均分(分);论文(分)